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小火亡人”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二青会”消防安全,全力维护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安稳〔2019〕21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10月在我校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校排查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小火亡人”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二青会”顺利圆满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防火安全的组织和制度,全校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校医院、实验楼、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
3、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使用及实验废渣的处理,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餐厅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对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对人员密集场所制定救援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各部门、各教学系的防火制度是否科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重大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日常巡逻是否到位,安全工作记录是否准确等。
2、设施部分:各有关部门要检查学校所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防栓状况及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实验室废弃化学危险品回收处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堆放是否规范。
三、方法步骤
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总体部署阶段(4月30日前)
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集中召开消防安全隐患工作会议,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安排,落实和明确责任任务,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完善制度。各部门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具体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
(二)自查摸底阶段(5月31日前)
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按照本方案排查范围、整治内容及方法步骤进行排查整治。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仔细认真自查,坚决消除各种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31日前)
对学校自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原则,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属于部门自身可以解决的,要定时间、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对于部门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经过汇总以后,上报学校进行解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20日前)
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检查基础上,对这次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把遏制学校安全事故放在首位,抓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报学校研究解决,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消防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并及时进行总结。
(四)加大投入,确保隐患整改。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按照“先保安全,再求发展”的原则,加大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保证消除火灾隐患所必需的经费。要在人员、培训、经费、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夯实部门消防安全基础,提高部门抗御火灾能力,构建平安校园。
(五)加强联络,保持信息畅通。在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各教学系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信息、及时反馈,确保信息及时通知到人。全校各部门、各教学系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工作,从5月开始至9月,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8月20日前报专项检查台帐,10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按时交回,纸质版盖章交行政楼208,电子版发邮箱:llxybwc@163.com,联系人:杜江平(15034274379)
吕梁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