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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对王某峰等四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0-19  点击:

各教学系,相关部门单位:

王某峰,男,历史文化系历史学1504班学生,学号2015****424。

高某月,女,生命科学系食品科学与工程1502班学生,学号2015****206。

孙某倩,女,物理系电子信息工程1503班学生,学号2015****322。

刘某,女,物理系电子信息工程(对口)2015级学生,学号2015****517。

上述四位同学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无故不到校,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吕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吕梁学院2018年第13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王某峰、高某月、孙某倩、刘某四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吕梁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