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2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从9月1日起至1 0月15日在全校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学校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行业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我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检查内容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主要内容等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采取整治措施。
1、各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昀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推进校园消防智能信息化建设,实现消防设备的联网管理。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的问题。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音乐厅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6、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研究安排部署;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办事机构。是否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是否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积极参与;是否鼓励检举揭发涉校涉生黑恶犯罪。是否按照排查重点开展线索摸排,对排查出的线索登记、建立台帐情况;是否将线索提供政法、公安等部门并配合侦查破案。
7、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按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逐校、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严禁再次使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8、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9、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10、对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1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要检查实验室、配电房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
12、对学校应对突友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1、全面部署、广泛动员(9月1日至9月2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部门安全工作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严密组织、自查自改(9月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学校。
3、深入检查、严格执法(9月20日至9月31日)各部门实施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
4、强化督查、巩固提高(10月1日至9月14日)。各部门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全校各部门(单位)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检查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全校各部门(单位)要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全省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工作大检查,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4、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全校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
全校各部门(单位)务于10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以及台账报保卫处办公室。
联系人:杜江平
联系电话:2274220(办公室)15034274379(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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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