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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在2018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友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点击:

各教学系(部):

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是爱校兴校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力量。为密切历届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校建立了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即历届毕业生每班设一名班级理事,各教学系(部)设一名系级理事。现就2018届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班级理事。班级理事是母校与各毕业班级之间的联络员,每班设一名班级理事。

2、系级理事。系级理事是母校与本系本年级班级理事之间的联络员,各系设一名系级理事。由班级理事轮流担任,每人任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系两级学生干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

2、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交往能力。

3、热爱母校,热衷于校友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

1、负责本班级校友之间、本班级校友与学校校友办及当地校友的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向学校校友办提供本班同学的有效联系方式、校友在各行各业取得的杰出成绩和对母校的建议意见等信息。

2、协助本班级校友举行各类校友聚会活动,组织参与所在地校友活动,及时向校友办反馈聚会信息。

3、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邮箱等)有变动,须及时向校友办反馈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二)权利

1、校友联络员可以优先获得校友办赠送的《校友通讯》、校报和有关学校的其他信息资料。

2、优先参加校友会(筹)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参加所在地校友组织的各项活动。

3、参加学校校友会(筹)优秀校友工作者的评选。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2018届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采用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员经所属系审核同意并填写《吕梁学院2018届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自)荐表》(见附件),各系汇总后于6月1日前统一提交书面材料至校友办(行政楼221室),联系人:秦龙,联系电话:0358-2274372。电子版发至邮箱llxyxyb@126.com,标题名称为“系别及专业”+“班级”+“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自)荐表”。

(二)审核聘任。经吕梁学院校友办审核同意后确定校友工作联络员,统一颁发“吕梁学院2018届校友工作联络员”证书。

院长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