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1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拒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针对4月27日18时,在陕西米脂县某中学校门外巷道发生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子行凶,导致多名学生伤亡。全校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和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教师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在《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各部门管理、占有、使用的建筑施工工地、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图书馆、艺术楼、餐厅、体育场所及设施、网络场所及设施、水电设施、广场、交通、消防设施、活动中心以及办公场所等部位要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安全监控和防范,及时上报学校。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在近期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活动,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模拟事故和自救互救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溺水、网络安全、教育实习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近期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食物中毒安全、人员踩踏安全和学生参加娱乐、旅游等安全的教育引导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切实加强值班护校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全校各部门(单位)近期要切实加强值班护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和学校重要部位、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骗报。
吕梁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