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18年4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如下。
一、招生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院长
副主任:分管副院长 纪委书记
成员: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各教学系(部)主任,监察处、党委办、院长办、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信息化与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人。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和处理招生重大事宜;
3、定期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4、对招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招生战略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
2、根据学校招生总计划,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制定招生工作宣传方案并组织落实招生宣传和咨询;
4、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
5、进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吕梁学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