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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吕梁学院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点击:

各教学系(部)、有关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晋教高函〔2018〕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校内赛设立组委会,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三、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截至7月31日)

参赛团队填写附件1报名表和附件2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可参考附件2),各系将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分别以电子版和文字稿两种方式统一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三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gztw@163.com。同时,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8月15日前完成)

校内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开展书面评审,筛选并公布进入省赛的团队名单。

(三)省级复赛(8月20日-9月10日)

省级复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选送的参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决出三等奖和优秀奖,选拔优胜项目进行第二轮现场复赛,决出一、二等奖,并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现场复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布置会的精神和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落实参赛工作,每个项目参赛团队人数3-6人为宜,按目标任务做好项目报送:

序号

单 位

项目数(下限)

1

中文系

30

2

数学系

21

3

物理系

27

4

教育系

24

5

生命科学系

28

6

建筑系

33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30

8

化学化工系

42

9

艺术系

18

10

矿业工程系

42

11

外语系

17

12

经济管理系

35

13

思政系(部)

12

14

体育系

10

15

历史文化系

20

16

机器人团队

8

17

航模队

4

合计

401

七、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校内赛官方QQ群号:755707432

2.校内赛微信群:

3.联系人:师辉辉、郝旺林 电话:0358-2274224

附件:

1.吕梁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

2.第四届“互联网+”校内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吕梁学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