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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人事代理杨虹等2人助理级职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1  点击:

各教学系(部),相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刘朵等20人职务评审结果的通知》(院政[2020]112号)文件精神,按照吕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聘任人事代理人员杨虹等2人高校助教专业技术职务的函》要求,经2020年第12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人事代理杨虹等2位教师为我校助理级职称,聘期三年,从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名单如下:

化学化工系:杨  虹;

矿业工程系:曹莉荣。

吕梁学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