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各部门(单位):
现将《吕梁学院新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学院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吕梁学院新专业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专业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新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保证新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吕梁学院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专业的建设目标
新专业是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后正式招生但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本科专业。新专业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估。
二、新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新专业应在以下六个方面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六个方面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参见附件《吕梁学院新增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三、新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
1、专业定位与专业建设规划
专业定位准确;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专业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当;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规格符合本专业内涵。
2、 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有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3、师资队伍建设
(1)把建立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教师队伍,作为新专业建设的关键。新办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认真落实现有教师的培养计划,积极、慎重地引进新办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形成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的稳定的新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形成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同时适当聘请兼职教师来充实新办专业的师资力量。
4、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1)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建设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建立为专业教学所必需的设备齐全、管理规范的专业实验室,使实际开出的实验个数、时数和标准达到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确保实验课教学质量。
(2)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建立足够的教学实习基地,对符合实习工作要求和条件的实习基地应以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5、 课程建设
应把课程建设作为新专业建设的中心环节,优先建设,注重实效。
(1)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切实可行,建设成效显著;
(2)加强课程的常规建设,各门课程应有完备的教学文件,适当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加快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课程开设二轮后均应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3)重视课程体系的改革优化,优先建设作为新专业知识能力框架的专业核心课程,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课程系列,积极培育校级优质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6、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2)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较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7、 实践教学质量建设
(1)实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
(2)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基本规范要求,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过程管理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合格。
四、新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1、学校重视新专业建设,给予每个新办专业100万元~300万元的固定资产和实验设备投入,并在日常教学预算方面向新专业倾斜,连续三年给予每个新专业每年三万元的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新办专业的服务保障。根据新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新专业所需的教学、实验教师的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尽快形成知识结构合理、梯队层次明显、具有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
2、各系具体负责新专业的建设工作。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设立1名新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负责新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建设任务的落实等。在年终考核和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专业建设负责人。
3、各系应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新专业建设规划,根据《吕梁学院新增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每年6月中旬向学校提交新专业建设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含:系自评工作的具体做法;被评专业的背景和概况;新专业建设的措施及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4、学校对新专业的建设成效实施定期检查或评估,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和考核评估结果安排建设资金,对建设进程迟缓、效果不佳的专业将予以限期整改直至停办。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吕梁学院新增专业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