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
9月13日至15日学生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有迎新任务的教学系(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师、职工及部分学生,9月14日下午和15日不放假,按照迎新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做好2019级新生报到入学相关工作。
二、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学生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10月12日上班,教学系(部)分别上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单位)可根据迎评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教师职工休假。未按时完成评估材料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评建办工作要求和暑期教学评估反馈意见,充分利用国庆节假日,组织力量细致扎实做好评估建设查缺补漏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系(部)以及招就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以及提前、延后报到学生服务工作。
(二)因节假日耽误课时的调延工作,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三)各教学系(部)、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要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禁止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外出要向分管校领导报批。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四)做好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各教学系(部)、党政各部门(单位)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样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院长办邮箱:llxyxzb@163.com。
附件:值班表(样表)
院长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