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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学院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4  点击: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单位):

现将《吕梁学院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吕梁学院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

吕梁学院    

2019年7月4日    

附件:

吕梁学院暑期留宿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方便我校学生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考研升学、科技竞赛等活动,同时为加强暑期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证留宿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各系留宿学生进行统一安排。留宿宿舍安排人数不少于4人。如中途有留宿学生离校导致实际人数少于4人的,公寓管理中心及时调整,确保每间寝室留宿学生达到4人以上。

第三条  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系暑期留宿学生教育管理,协助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服务假期留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各系班主任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如有突发情况应及时到位进行处理,重大突发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各系要从严控制留校住宿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准备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三学生;

2、协助老师完成科研课题的学生;

3、参加学校团委、系(部)组织的集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竞赛的学生。

第五条  申请和办理留宿请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

1、学生符合假期留宿条件,必须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承诺书》(附件2),向所在系提出住宿申请,由班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学生处审核(附件1学生处、系部各留存1份,附件2各教学系留存)。

2、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各系将《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附件3,表1、表2分别统计男、女生)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lxyxsc@163.com。

第六条  学生假期留宿须遵守以下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棒等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3、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如有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等情形,应提前向班主任、负责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回公寓管理中心,方可离开学校。

4、留宿学生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更不得私自转借、租给他人。

5、学生在暑期留校住宿期间,严禁聚餐酗酒,严禁借考研复习等事由从事其它活动,一旦发现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暑期在校住宿资格并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各相关部门暑期做好留宿学生的服务工作。后勤处负责食堂、澡堂、教室自习室、热水供应、水电保障等工作;图书馆负责阅览室的开放工作;保卫处加强校园巡逻做好学生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住宿安排和宿舍管理工作;各系在放假前要召集留宿学生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向学生强调假期留宿纪律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第八条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留宿学生注意防火防盗,应加强对留宿学生使用违规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要及时掌握留宿学生动态,发现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系的负责教师、所在班级班主任,重大突发情况需向学校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物业公司宿舍管理人员为暑期留宿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做好保洁、宿舍供电、自来水等供应保障工作,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加强对进出人员的检查,非本楼住宿学生不得进入,如有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件2:《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承诺书》

附件3:《吕梁学院XX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