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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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节假日公车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9-14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凡法定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车辆外,其他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制度。

二、封存车辆必须于法定双休日和节假日前一天下午18:30前,统一停放在旧校区指定位置。车辆钥匙和加油卡由车队专人负责保管。

三、车队应负责做好车辆封存情况登记,并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备案。

四、校领导节假日期间因公用车,由院长办公室统一派车。

五、因公务需要动用封存车辆,应按照规定程序,经请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封存车辆,按公车私用处理。

六、值班车辆不得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否则被视为违规用车。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的封存和启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用车人、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学校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