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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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0  点击:

各有关部门、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教督办函【2022】29号)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系统管理

校内系统开放与截止时间:9月15日至10月20日

吕梁学院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应用系统:

http://202.207.236.124/llhc/login

国家数据平台开放与截止时间:9月15日至11月5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 

二、数据采集填报内容及安排

1.2022年需填报国家数据平台系统的数据表格共87张,其中包括通用表格73张、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格12张、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格2张。

2.作为关联调用的8张“基础数据表”(见下表),相关责


任部门务必先录入数据系统,否则其余表格无法填报。

基础数据表录入顺序及截止时间

录入顺序

基础数据表名称

截止时间

责任部门

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9月26日

 

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9月26日

教务处

1-4-1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9月28日

教务处

1-4-2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教务处

1-5-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10月5日

人事处

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10月6日

教务处

1-6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10月7日

教务处

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10月7日

国资处

其余表格

10月20日

责任部门

三、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要求

1.录入国家数据平台的所有数据,将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预警等工作,请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填报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特色篇),领会指标解释内涵,严格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基本统计指标说明,精准做好数据排查、整理及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

2.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作部门、教学系部采集填报(见附件)。各协作部门配合完成采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电子及纸质文件,协作部门负责人审核数据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给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采集的所有数据项须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方可录入数据系统。

3.各有关部门做好录入系统的所有数据项的支撑材料档案,以备评估调用。

4.请各有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及时加入吕梁学院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群联系人闫:15135819229

附件: 吕梁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吕梁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