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了促进学校计划管理和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综合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现就做好全校各教学系(部)、各中层部门(单位)2018-2019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系(部)、中层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结合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2017-2018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精心总结谋划,做好2018-2019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要求提纲挈领,要言不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明晰。
二、各教学系(部)、中层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2017-2018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面盘点梳理,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单位)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数据统计(统计时间从目标责任签订日期至2018年9月1日止)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吕院党办﹝2018﹞7号)要求,学校将对全校各教学系(部)、中层部门(单位)2017-2018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并开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教学系(部)、中层部门(单位)2018-2019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和上学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数据统计,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务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8:00前报送党委办或院长办邮箱。
院长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