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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4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吕梁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各教学系(部)应定期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进行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请各教学系(部)1124日-1231日集中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体要求

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担当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教学系(部)分管实验室领导是本系(部)实验室安全重要领导责任人,要全程组织各项各类安全教育;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人,要认真指导贯彻落实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师生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参加认真接受培训;科研项目负责人实验教学教师、毕业论文(实训、实践)指导教师对实验过程安全负教育培训、示范指导、监管提醒责任。

二、以检查促教育,扎实抓好月度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检查既是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教育提高意识的重要形式。各教学系(部)每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后,要及时整改和总结,要扎实推进举一反三,确保“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特别要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对于同一问题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同一实验室重复出现的系(部)、实验室和个人,视情况性质,各教学系(部)要(或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给予相应处理。

一)检查安排:坚持“学校不定期检查,各教学系(部)月检查,实验室周检查、实验室房间日检查”制度,各教学系(部)要检查监督各实验室、各实验室房间落实周检查、日检查制度,并结合重大事件节点和节假日至少开展三次全)层面的实验安全检查。

1、1210日前,开展深刻吸取11.16”火灾事故实验室安全检查,同时开展各实验室房间因危险源变动导致实验室安全等级变化情况的清理检查、更新登记专项活动。特别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实验室指导教师要带领学生对照国家颁布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目录制定房间危险化学品目录清单并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确认,知晓风险源,明确实验室安全等级。凡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应开展教学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并备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2、1220日前,开展十月份安全检查,同时开展消防设备、灭火器、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紧急照明灯的清理检查、更新补充专项活动;具体要求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023)》执行

3、1230日前,开展迎元旦安全检查,同时开展各类标识标签、全部实验室房间安全信息牌(结合实验室新增、改建、扩建情况)的清理检查、更新补充专项活动;特别关注大型仪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标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辐射场所及装置标识、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证明(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

二)检查形式:各教学系(部)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当月专项活动同步开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消防器材的更新,请及时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三)检查内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全部检查项目共13类。

四)检查报告:请各教学系(部)于各次检查完一周内,将该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隐患及整改情况)及专项活动专题总结报告,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601办公室张世珍)。

三、以活动促教育,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

各教学系(部)要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多样化,但以下活动必须开展:

1)各教学系(部)要根据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如紧急疏散逃生、危化品泄露演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的使用、灭火毯和急救药箱的使用、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具的使用等;

2)各教学系(部)要组织实验员、承担本科实验教学的教师利用课题组讨论课、实验教学课观看安全教育短视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实验室安全),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措施及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3)各教学系(部)要组织实验员、承担本科实验教学的教师指导新进人员学习掌握待进入的每间实验室危险源分布,了解实验室基本水电要求。三级实验室应组织新进人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吕梁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盘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建立更新危化品目录清单,熟悉掌握MSDS,特别应学习知晓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相关细则,并对即将开展的教学科研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以上学习内容实验室应记录留档,指导教师和新进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须签字确认各项培训内容已完成);

4)各教学系(部)要组织2023级新生参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基础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气体报警装置、洗眼器、应急喷淋等)、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与更新,知晓安全检查与值日值班制度,签订安全承诺书。

四、以培训促教育,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精神,各教学系(部)应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基于此,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负责提供实验室安全考试平台、提供部分教育培训内容、适时安排专家培训,各教学系(部)根据不同对象开展教育培训考核。

为方便师生,教育培训考核均可以信息化手段在吕梁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中进行。

进入方式:电脑端打开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链接,校园网进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点击“实验室安全考试”进入“实验室安全考试与准入系统”(手机端打开“企业微信”,搜索“实验室安全考试”,进入“实验室安全考试与准入系统”),选择相应培训考试类型。

1.针对新进人员,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1)培训考核对象: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的重要体现,凡新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入考试对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2)培训考核内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实验室安全”栏目里的“常用下载”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可作为全校师生通用的培训材料(包括学校实验室安全资料汇编、高校实验室安全典型案例、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

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吕梁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2023)》

3)培训考试组织:新进人员进入哪个实验室,应由哪个实验室或实验室所属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4)考试形式:线上考试,考试人员在学习培训结束后,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以新进人员身份参加考试。系统产生一份试卷后,考生需答对全部试题方可通过(答错的题目系统会自动形成“小试卷”,供考生再答,如此反复,直至考生答对所有题目)。

2.针对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学生,开展技术安全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对象:各教学系(部)除上述新进人员外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读学生。

2)培训考核内容:各教学系(部)自行组织人员依托学校“考试系统”结合本专业特点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培训。

3)培训考试组织:由上述人员所属教学系(部)负责组织安全培训考试。

4)考试形式:线上考试,考试人员在学习相应内容后,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以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学生身份参加考试。系统产生一份试卷后,考生需答对全部试题方可通过(答错的题目系统会自动形成“小试卷”,供考生再答,如此反复,直至考生答对所有题目)。

3.针对在职领导干部、学工干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对象:各教学系(部)全部在职领导干部、学工干部、管理人员(即除上文1、2类人员外的全部人员)

2)培训考核内容:各教学系(部)自行组织人员依托学校“考试系统”学习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

3)培训考试组织:由上述人员所属系(部)负责组织考试。各教学系(部)将上述人员考试名单收集后提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学校在考试系统中开通培训、考试权限。

4)考试形式:线上考试,考试人员在学习相应内容后,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选择“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系统产生一份试卷后,考生需答对全部试题方可通过(答错的题目系统会自动形成“小试卷”,供考生再答,如此反复,直至考生答对所有题目)。

4.针对2023级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

系(部)实验室安全员要针对本系(部)2023级新生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

五、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总结

1.活动方案: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时间为11-12月底,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系(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各系(部)应根据上述要求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121日前报国资处。

2.活动总结:各系(部)1228日前,将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模版见附件1)、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特别注意上述必须完成活动中指导教师新生参与相应活动名单)、各类人员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结果、应急演练活动的文字图片素材,安全教育活动图片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张世珍 刘红兵 冯欢

附件1 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模板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吕梁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