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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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暑期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点击:


各教学系,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自2020年7月3日放假离校。

2.教师放假:各教学系(部)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20﹞26号)要求,做好考试、阅卷装订工作,并于7月12日下午5:30前将各科成绩和期末考试总结送交教务处后,教师方可放假。

3.干部、工人原则上不放假,各单位可于7月13日至9月3日期间,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安排轮休。

二、开学时间

秋季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教育。各部门和各教学系(部)要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护要求,在放暑假前对师生进行暑期安全健康教育,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离校学生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学生信息台账,明确每个学生去向、做到精准防控,行程可追。

(二)2020年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牵头,协同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2020级新生招生宣传、信息发布、招生热线电话值守和咨询服务、分省分批次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同时,招生就业处、各教学系(部)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档案资料发放服务工作。

(三)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稳定工作。全校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以及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特别要针对暑期雨水多、防汛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防汛人员物资储备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四)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对照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梳理盘点,查缺补漏,同时按照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和相关工作的谋划。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保卫处要落实各项校门管控措施,加强校区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处和各有教学系要掌握假期师生的动态。院长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广大师生要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开学返校时,做好返校途中的自己我防护,确保健康安全返校。

(六)做好居家防控。暑假期间,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教职工须向人事处报备,后勤服务人员向后勤处报备,处级和处级以上干部同时在党委办公室报备,学生向通过各系(部)向学生处报备所有人员在进行外出报备同时,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须经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处级和处级以上干部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七)暑假期间带班值班工作。学校综合值班安排表已发至校园网“通知公告”栏,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并认真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要妥善安排并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应急值守工作,暑期值班表(电子版)务于7月6日(星期一)下午6:00前报送院长办邮箱:llxyxzb@163.com。

(八)暑期校车运行安排。暑假期间,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有集中用车需求的,可提前与院长办公室预约。

附件:吕梁学院中层部门(单位)节假日值班表

                  吕梁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